Monday, June 29, 2009

「佢係咪真係好到你唔要名份都甘心玩火」
「我冇玩火,一直都好清醒」


我寧願我唔清醒。

Sunday, June 14, 2009

證據

他攬住我的時候,我好肯定好肯定他喜歡我。
我告訴那個人一個男人最愛我就夠,我不理他外面收埋多少女人。
那個人反問「如果他最愛你為甚麼不跟正印分手」。
那一刻我動搖了一下。
那不是分手不分手的問題,但我找不著他最愛我的證據。
那個人不明白,他也不明白。

Thursday, June 11, 2009

短訊

每次看到那個msg
都仍然有想哭的衝動
那人說我是好勝所以蠢得找一個有女友的男人
卻不知道沒有人像那人一般使我失望過
也沒有像那人一樣把我狠狠傷害過

Friday, June 5, 2009

偷食

E從男朋友的MSN history中發現他男朋友去偷食。(給知情人士:佢分手第二日已經後悔同人復合返。)我笑他男人老狗做乜撚野學人偷睇history。最後E又同佢男朋友分手(可能又再復合)。

至於偷食,「食」果一下不過是整個行動的其中一步,「食」不是重點,最重要的是到底有無放感情在偷食的關係裹。一夜情還好,睡醒各自走,咪由佢,二十幾歲有誰不愛玩。如果是有感情的偷食,則自己衡量。最好的處理方法是扮唔知或者索性一刀兩斷,質問就不必。問了又如何?每個偷食的人(不論男女)總可以給你十萬九千個理由外加七千個承諾。明知是最廢的廢話,你信定唔信?

又,可能有d人真係唔在乎呢,所謂識返屋企咪算。

Thursday, June 4, 2009

當年今日



當年今日,有些青年人一去不回了。
今年今日,有十五萬人坐在維園,未計入不到維園的。
就是說這個國家裹,至少有二十萬人沒有忘記(也可以說忽然記起)二十年前那件事。
如果以microtrend來看,這是一個好開始。
當然,僅僅這天記住是不夠的,每天都應該記著5月35日。
對於這天不是光記住,時間對了,就該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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廿萬人迫爆維園
神主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