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從男朋友的MSN history中發現他男朋友去偷食。(給知情人士:佢分手第二日已經後悔同人復合返。)我笑他男人老狗做乜撚野學人偷睇history。最後E又同佢男朋友分手(可能又再復合)。
至於偷食,「食」果一下不過是整個行動的其中一步,「食」不是重點,最重要的是到底有無放感情在偷食的關係裹。一夜情還好,睡醒各自走,咪由佢,二十幾歲有誰不愛玩。如果是有感情的偷食,則自己衡量。最好的處理方法是扮唔知或者索性一刀兩斷,質問就不必。問了又如何?每個偷食的人(不論男女)總可以給你十萬九千個理由外加七千個承諾。明知是最廢的廢話,你信定唔信?
又,可能有d人真係唔在乎呢,所謂識返屋企咪算。
Friday, June 5,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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